六、赛程安排
(一)宣传阶段(8月—9月)。
制定竞赛工作方案,召开竞赛组委会成员会议,通过宣传单、宣传海报、宣传横幅及网络媒体等宣传方式,切实做好各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宣传动员工作。
(二)赛前培训(9月底)。
为使参赛选手能够尽快了解本次竞赛相关理论知识内容及技能操作要求,竞赛组委会将组织免费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竞赛阶段(10月)。
竞赛定在10月举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1.初赛:参照各项目竞赛标准,由组委会统一命题。使用渐进式理论知识考核系统,以“知识闯关”形式进行上机考核。赛后按*后一关理论成绩进行排名,前50名**选手进入决赛。
2.决赛:参照各项目竞赛标准,由组委会统一命题,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考核。赛后按初赛理论(占20%权重)和决赛实操成绩(占80%权重)进行综合排名并给予奖励。
七、奖励办法
(一)授予荣誉称号。
1.各项目决赛后综合成绩前6名,并具有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专项能力证书的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颁发证书。
2.各项目决赛后综合成绩前6名,通过竞赛晋升或原已具有本职业(工种)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专项能力证书的选手由深圳好技师好讲师系列活动组委会授予“深圳好技师”荣誉称号,根据相关条件推荐参加省市“**技师”或“技能标兵”等评选活动。
(二)获得优胜奖。
本次竞赛各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三)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
1.*饰设计师。
竞赛项目决赛综合成绩第1名且理论和实操成绩合格的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级技师,并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综合成绩第2至6名且理论和实操成绩合格的选手,原已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次竞赛中获得“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可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晋升为高级技师;
2.压光工、执模工。
竞赛项目决赛综合成绩第1名且理论和实操成绩合格的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专项能力二级,并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综合成绩第2至6名且理论和实操成绩合格的选手,原已取得本职业(工种)三级专项能力证书,并在本次竞赛中获得“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可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晋升为专项职业能力(二级),并核发证书。
(四)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1.*饰设计师竞赛项目中初赛理论、决赛实操成绩均合格且总成绩排名靠前的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压光工、执模工竞赛项目中初赛理论、决赛实操成绩均合格且总成绩排名靠前的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三级专项能力证书;
3.每个项目获发职业资格证书选手总数不超过各项目决赛人数的30%,且不超过20本。
(五)获得竞赛奖金。
各竞赛项目前6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金。奖金分配如下: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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