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际珠宝网之今日新闻:演员王志飞、张定涵夫妇婚纱照未经同意被用在杂志上作珠宝广告被宣传,近日,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因侵犯肖像权被告上了法庭。昨日下午,该案在奥运村法庭举行庭前会议。 ![]() 王志飞夫妇诉称,爱迪尔公司擅自在其官网、高速公路广告牌等共11处使用其婚纱照,这极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其夫妇为爱迪尔公司进行*宣传,故诉至法院,要求爱迪尔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200万元。
爱迪尔公司辩称,王志飞夫妇结婚时,其为王志飞夫妇提供了珠宝用于拍摄婚礼,还受王志飞委托为张定涵定制了一枚“吻”戒等。爱迪尔为王志飞夫妇婚礼支出60余万元,实际上已形成了商业关系。
![]() 爱迪尔公司称,即使构成侵权也应是北京蒙斯通广告有限公司与爱迪尔公司解决,因为蒙斯通公司**代理《时尚新娘》杂志的广告业务,爱迪尔公司与蒙斯通公司订有合同,规定相关图文及视频由《时尚新娘》*发后,爱迪尔公司便可转发。因该案件的审理与蒙斯通公司具有关联,故被告申请追加蒙斯通公司为第三人。
该案将择日开庭。
附: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采用摄影术或者造型艺术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内的形象的作品。 肖像权为人格权之一种,是自然人对于肖像的制作权和标表使用权。法律上的肖像为自然人人格的组成部分,肖像所体现的精神特征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转化或派生出公民的物质利益。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是基于肖像上多方面体现了公民的精神利益、人格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肖像权规定,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侮辱其肖像。警方有权保留使用权。如果受害者的肖像被擅自使用,可先协商,如拒不撤销者,可依法进行起诉,申请司法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肖像侵权民事责任
认定肖像权被侵害,有一定的原则。按照中国民法通则规定,只要符合这样三个要件, 即可认定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一是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如被摄者肖像权受到侵害后,受害人的名誉、地位、身份受到打击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主要体现为肖像权人就其肖像获取财产利益的可能性减少,这里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包括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2、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这里包含故意和过失)。即摄影活动中确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非法侵害他人肖像权的,即可认定有过错。3、损害事实和侵权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有因果关系必须是摄影者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内在、本质、必然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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