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有关税收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

2025-11-01 10:51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
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称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值税。
1、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
 
交易所免征增值税
 
2、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
 
购入标准黄金用于投资性用途,交易所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入用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普通发票。买入方会员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以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买入方会员单位将标准黄金加工成非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并销售的,可以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客户购入标准黄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客户开具普通发票。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以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买入方客户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者加工后销售的,可以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资料来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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