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25〕48号)要求,我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省级地方标准自查清理。经研究,现决定废止《珠宝饰品标识规定》(DB44 94-2007)等496项省级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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