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交易所是为黄金交易提供集中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组织。通常实行会员制,会员由在本国境内注册登记,从事黄金业务的金融机构、从事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及其制品的生产、冶炼、加工、批发、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法人等,并具有良好资信的单位组成。会员依其业务范围分为金融类会员、综合类会员和自营会员等,不同类型的会员享有不同的交易权限和业务范围。
《香港商报》12月21日报道,香港黄金交易所12月20日宣布成立,接替金银业贸易场的所有业务,包括黄金、白银及其他贵金属交易,借此协助香港短期内成为黄金交易中心。
文章来源: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經 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