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黄金首饰加工厂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黄金首饰加工厂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黄金首饰加工厂房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50101-YZZX-CS-20240011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黄金首饰加工厂房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32,53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黄金首饰加工厂房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032,533.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黄金首饰加工厂房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黄金首饰加工厂房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至 2024年12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交易执行→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内蒙古永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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