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截至2017年12月12日公司共计收到政府补助7533.54万元。自2017年12月13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一”)、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珠宝”)、上海贵天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贵天”)、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一”)、广东乐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乐源”)、广东可穿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可穿戴”)、广州市菲常康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菲常康”)确认为损益的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 21222510.66元,其中实际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21210993.66元;递延收益确认为损益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11517.00元。公司2017年12月13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为损益的政府补助资金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19%。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 2017 年度确认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 92690236.64 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 138204.00 元。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获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 3729482.90 元。
公司及子公司 2017 年度累计确认当期损益的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92828440.64 元,预计影响 2017 年度利润总额 92828440.64 元,但不影响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公司将 2017 年所获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60021673.81 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32806766.83 元。*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