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技防”
(1)金银珠宝饰品展示柜台至少应安装两个紧急报警装置,收银台应安装一个紧急报警按钮,紧急报警装置应隐蔽且便于操作,并与属地公安机关“110”接处警服务中心联网;
(2)收银台高度不低于110厘米,并配备符合安全防范标准的防抢箱;
(3)在店内的重要部位需安装高质量的视频监控系统,使用数字硬盘录像机,进行24小时实时录像。录像资料应当保存30天以上;
(4)打烊后金银珠宝饰品应当存放在符合安全防范标准的专用库房或防盗保险柜内,防盗保险柜应固定在墙体或地面上。
四、加强金店从业人员培训
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制度,加强金店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培训工作,制订相关应急预案,并抓好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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