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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6-12-31 00:10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 点击: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公告编号:2016-100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对象包括国债、债券、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的短期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择机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福全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购买“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6年第16期。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6年第16期

 

  2、认购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2亿元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预期年化收益率:4.10%

 

  5、理财投资期: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3月14日,实际产品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6、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本产品到期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

 

  7、产品投资对象:投资于同业存款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投资工具。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建设银行无关联关系。

 

  10、公司出资2亿元购买建设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55%。

 

  (二)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向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全支行(以下简称“瑞丰银行”)购买“周周赢6号七天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周周赢6号七天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2、认购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3.50亿元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预期年化收益率:4.20%

 

  5、理财投资期:2016年7月21日至2018年1月31日。产品成立后的**工作日起,以每个自然周为一个投资运作周期。若投资周期结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工作日。产品存续期内,每周一至周三为产品开放日,允许进行申购和赎回交易(最后一周除外)。若开放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产品工作日。产品最后一个投资运作周期不开放申购赎回交易。

 

  6、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正常兑付情况下,投资收益及理财本金将于赎回确认日或理财产品到期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到帐。

 

  7、产品投资对象:(1)固定收益类资产:央行票据、债券(含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市场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等、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7天以上(不含7天)的债券逆回购、债券回购、债券基金(含分级债券型基金)、私募债等;(2)现金类资产:期限在7天以内(含7天)的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同业存款和现金等现金类资产。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瑞丰银行无关联关系。

 

  10、公司出资3.50亿元购买瑞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1.46%。

 

  二、 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

 

  (一)购买建设银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6年第16期主要风险

 

  1、 政策风险:本期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

 

  的。如**宏观政策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由此导致本产品预期收益降低,也可能导致本期产品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信用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公司可能面临收益波动,甚至收益为零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本期产品存续期内,公司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公司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公司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4、市场风险:本期产品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性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公司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的情况。

 

  5、管理风险:本期产品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资产以及债券回购、同业存款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投资工具。基础资产管理方受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对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影响公司收益。

 

  6、利率及通胀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公司预期收益率及/或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公司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7、提前终止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公司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8、延期风险: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产品项下对应的基础资产不能及时变现等情况,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延长本产品期限,则投资面临产品期限延期、延期兑付或分次兑付、不能及时收到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9、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金融市场危机、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重大政治事件、银行系统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中国建设银行故意造成的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公司须自行承担,中国建设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购买瑞丰银行“周周赢6号七天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主要风险

 

  1.理财收益损失风险:本产品是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最终收益以实际支付为准。公司存在收益降低甚至收益为零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 产品存续期内,可在产品开放赎回日的指定时段提出赎回申请。正常情况下,申请赎回的投资本金与收益将于赎回申请确认日之后的2个产品工作日内兑付。若发生巨额赎回情形,可能导致公司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并可能使公司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3.提前终止及再投资风险:理财期限内,如果瑞丰银行认为有必要,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本产品,一旦本产品被提前终止,则本产品的实际理财天数可能小于预定的理财天数,公司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且可能届时面临较差的再投资环境和机会。

 

  4. 产品不成立的风险:发生下述任一情形,瑞丰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公司将承担本产品不成立的风险:①符合产品合约约定的产品不成立的条件(如有);②本产品募集期结束时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必要的规模上限或/及下限;③**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政策或要求出现重大变更,或者金融市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经瑞丰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公司提供本产品。如果本产品不成立,则届时公司交易账户内已止付的理财本金将自动解除止付,已从公司交易账户转出并计入理财账户的理财本金将于本合同约定的起息日后2个工作日内返还至公司交易账户;在此情况下,公司仅能获得理财本金按届时适用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的利息。

 

  5.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理财财产不能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偿还本金及收益,理财产品将面临期限相应延长或进行二次清算的可能。

 

  6.管理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操作风险,即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业务人员操作失误或差错而产生的风险;若投资管理人将理财资金通过信托或其他方式投资于标的资产,信托公司或其他合作机构受经验、技术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其对信托资金的管理,导致受托资金遭受损失。

 

  7.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市场利率可能发生变化,关联标的价格走势可能对产品结构不利,本产品所投资的金融工具/资产的市场价格也可能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使公司收益低于以定期存款或其他方式运用资金而产生的收益。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8. 法令和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政策设计的,如**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发生变化,将影响本产品发行、投资、兑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9. 信息传递风险:本产品不提供对账单和报告,公司可根据理财合同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由于公司原因所致联系信息有误、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司无法及时了解本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另外,公司预留在瑞丰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瑞丰银行;如公司未能及时告知,瑞丰银行很可能在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公司,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10.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金融市场危机、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重大政治事件、银行系统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瑞丰银行故意造成的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公司须自行承担,瑞丰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上述购买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而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四、本次公告前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次公告前,公司已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224,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3.49%;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金额167,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4.8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的《理财计划协议书》

 

  2、公司与瑞丰银行签订的《理财计划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珠宝网无关。国际珠宝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国际珠宝网工作人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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