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广东省纪委通报表示,*近,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发出通知,公布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十二项重点清单,这是广东率先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增强监督针对性的又一新举措。
通知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要重点监督十二种行为:一是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公开发表不当言论;二是组织、参加迷信活动或邪教组织;三是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四是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编织“关系网”,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五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或收受他人不正当利益;六是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七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八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从事古玩字画、珠宝玉石、名贵花木及其他艺术品、**收藏和交易,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或兼职取酬;九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合耍特权、逞威风;十是违规打高尔夫球、出入私人会所,或参加其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高消费活动;十一是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十二是其他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有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十二项重点监督清单,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规范“八小时以外”活动。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近,珠海、佛山、湛江等市纪委分别查处了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常务副主任罗山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吴剑洪违规接受宴请和徐闻县新寮镇风桥农场场长洪祥违规操办婚庆活动并借机敛财等“八小时以外”违规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并收缴其违纪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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