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下午,住在屿后小区的苏先生发现钱包的钱又少了几张,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发现家里丢东西。他怀疑是家里的保姆所为,但保姆对此坚决否认。苏先生拿起电话要报警,保姆突然拉住他,掏出了900元钱,声称是在房间里捡到的。苏先生十分气愤,还是选择了报警。
筼筜派出所第三警务队的民警王浩田受理了这起案件,他首先向苏先生了解情况。苏先生说,保姆是去年12月21日到他家里上班的,没想到12月23日晚上,苏先生的爱人发现丢了一条价值7万多元的
钻石项链。起初,他们以为是自己不小心弄丢的,但随后几天家里的现金又两次丢失,他们把怀疑的目光落在了保姆的身上。直到2013年12月30日上午,苏先生说要报警,保姆才拿出900元钱。
保姆李某珍是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人,今年33岁。李某珍交代,去年12月30日上午,她抱着苏先生的孩子正打算去买菜,发现忘记带钱,于是就去苏先生的衣服口袋里拿了300元钱。没想到,孩子将苏先生的衣服拉到地上,从口袋里掉出了900元钱,于是她捡起来放进了自己的口袋,声称等苏先生和爱人起床后还给他们。
王浩田发现李某珍的交代自相矛盾,主动上交900元,那么她之前拿的300元去了哪里?追问之下,李某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承认用那300元给自己买了衣服。
虽然民警王浩田刚到派出所工作一年多,但细心的他发现李某珍说话时躲躲闪闪,说明她心里有鬼,应该还有情况没交代。他以打听的口吻问李某珍有没有看见苏先生爱人的项链,她马上说没拿。“你是不是拿去卖了?”王浩田问到。这时,李某珍突然顿了一下,王浩田敏锐地捕捉到她的这个小动作,判断项链也应该在她手上。审讯工作从晚上11点持续到第二天凌晨6点,王浩田耐心地做她的思想工作,虽然李某珍沉默不语,但他明显感觉到她内心中激烈的思想斗争。吃过早饭后,李某珍突然提出要见苏先生的爱人。
王浩田马上安排苏先生夫妇与她见面,没想到李某珍要求民警回避,让他哭笑不得,但王浩田没有满足她的这个请求。原来,李某珍想偷偷告诉女主人项链藏匿地点,并恳求女主人原谅她。最后,在李某珍的指认下,民警在其暂住处找到了钻石项链,为苏先生追回了全部的被盗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