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进口商若将某些抛光钻石带入欧盟,必须签署一份“钻石来源尽职调查声明”, 证明他们已向供应商说明其钻石并非来自俄罗斯。 比利时安特卫普世界钻石中心(AWDC)发言人伊内·塔西尼翁表示,这比以往标准更高。在此之前,抛光钻石进口商只需证明他们没有购买俄罗斯宝石。
然而,新表格要求他们不仅确认其货物并非在俄罗斯开采,还要“采取了合理措施核实申报的来源,并避免将未知来源的钻石与可追溯的货物混为一谈”。这些说法必须得到欧盟今天发布的常见问题解答所称的“可追溯性证据”的支持。
“这份声明是自我声明,但它不仅仅是填写表格,”塔西尼翁解释道。“进口商必须能够证明他们所说的是真的。他们必须准备好接受安特卫普钻石办公室的抽查。”
可能的书面证据可能包括钻石的原始金伯利进程证书;G7 证书,适用于公司向安特卫普进口粗货时提供的;基于技术的可追溯性解决方案(如 Tracr 或 Everledger)的记录;或者出售这些商品的公司证明。
“[进口商]必须证明他们做过调查,询问供应商钻石的来源,”塔西尼翁说。“他们必须能够证明自己正在记录信息。如果你向供应商索要信息,必须保留能证明你曾询问的邮件。”
新规则仅适用于半克拉及以上的抛光钻石。如果钻石是在2024年1月1日之前购买的,则被视为“祖父条款”,因此不受规则约束。但交易者必须能够证明他们是在该日期之前购买的。
AWDC 表示,现行关于进口原钻进入欧盟的规定保持不变。
虽然这项新规定比以往更严格,但并不要求交易者必须使用数字溯源平台。欧盟曾表示 ,新年起将强制使用此类平台。
“交易者们松了口气,因为不需要数字解决方案,”塔西尼翁说。“这过渡更容易。大型公司在可追溯系统上已经走得很远,但一些小公司还需要开始。
“每个人都希望实施一个强大的可追溯系统,”她补充道。“但必须是有效的。”
资料来源:jck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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