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于2013年7月12日。检察官卡洛尼斯在案情说明期间,曾播放多套命案现场录像带。可看到被告怀特先走进礼品中心地下室的Victoga珠宝店,要求洪姓老板为他早前已付5573美元购下的14K金项链退回部分款项。
录像带可见,怀特在洪姓老板要求下,先坐下来等候其他顾客完成买卖离开。然后怀特上前与洪姓老板谈话,之后怀特先向老板及两女店员开枪,之后从容离开珠宝店。
怀特由地下室走出礼品中心后,走进旁边的一家小快餐店。警员赶到时,怀特向警员开枪,*后因没有子弹而被警员逮捕。
怀特的辩护律师麦罗夫在提出案情说明时说,怀特以订购的方式向洪姓老板的珠宝店购买一条重100克的14K金项链。洪姓老板收费逾5573美元,且规定不能退货或退款。
麦罗夫说,怀特曾将已购下的金项链拿到礼品中心内的其他珠宝店估价,但只重80克,售价应该在1000美元之内。案发当天怀特只是走回珠宝店,要求老板退回850美元。
麦罗夫又指出,怀特曾于2009年后脑和背部中枪,几乎死亡,被救回生命。此后怀特出现抑郁、双手颤抖、记忆力欠缺、不想说话等精神失调问题。
虽然怀特否认控罪,麦罗夫表示,被告没有否认涉案,但犯案动机与精神状况有关。否则被告犯案后不会从容走路离开珠宝店。他要求陪审团裁决被告较轻的罪名,而并非一级谋杀罪。
女死者林赵瑞锦的表妹赵蔼仪并不同意。她说,当天30名亲友到庭旁听,是*次看到珠宝店拍下的现场录像带。不少亲友在庭内哭泣。他们不相信被告是在精神不稳情况下犯案,认为只是辩方替被告辩护的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