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参展的技巧

1970-01-01 08:00 作者:kf2 文章来源: 点击:
参展展品如销售等应注意事项

1.根据俄罗斯海关的有关规定,出国参展展品必须在发运前全部确认是否回运,如在当地销售,必须在发货前在展品清单上注明;如有展品赠送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而未有回运,务必请提供使领馆接收证明;

2.根据俄罗斯海关的有关规定,参展展品销售可以在现场签定合同,展览会结束后,展品先行运回俄罗斯海关监管仓库,然后由买方办理*终进口手续并支付相关税费后买方才能赴海关监管仓库提取展品;

3.根据俄罗斯海关的有关规定,参展展品展会有允许在展会现场进行售卖、散发或赠送。如发现此类情况,俄海关将在货物出关是根据检查结果对参展商

4.处以扣留保证金(请各参展预先交纳临时进出口保证金,按照CIF合理申报价值的300%收取)、罚款、暂不安排货物退运等惩罚性措施,情节严重的还会被俄海关记入档案,对下次再次参加俄罗斯展会不予支持。

参展商展品运输应注意的事项:

1.展品出口申报注意事项:

1)各类单证资料必须齐全、准确、有效;   

2)展品清单填写每箱内的所有展品名称,其中所列的品名、数量、件数、型号及商品编号H.S.N o.必须与实际展品完全一致,相符合,必须如实申报;

3)在填写展品包装箱尺寸和重量时,务必要求准确,注意一箱一单;

4)在填写展品美元价格时,注意报价准确,可信;

5)在填写展品清单时,注意字迹工整、清楚,务必要求中英文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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