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双轨制”职业教育培养模式? 答: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原则,在企业和职业院校间实行“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职、校企双师联合培养”的“双轨制”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学生入校即与企业签订实习或学徒合同,毕业后实习所在企业至少招用其6个月。
问:什么是“学徒制”培训模式?
答:鼓励企业开展新型学徒试点,依托企业技术攻关、设备改造和重大项目建设,发挥企业在职工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方面的主体作用,采取“师带徒”方式,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
问:各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享受补贴次数有何规定?
答:各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原则上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其中企业转岗、就失业转换人员一年内可享受两次培训补贴。不同职业相同等级**可享受两次培训补贴,晋升职业资格等级享受培训补贴次数不受限制。
问:职业培训机构如何开班报告?
答:市和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所属职业培训机构(含局属技工学校)、高职院校(包括普通高校举办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直接向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报告;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到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报告。
问:职业培训机构开班前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通过单机版使用社保卡或身份证阅读器读取学员信息;录入学员相关信息;录入班期信息、教学计划和培训人员信息;生成单机版培训班报盘数据,并打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问:培训机构如何申请职业技能鉴定?
答:培训机构可在培训开班时,通过信息系统向市鉴定中心提出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同时也可提出实施鉴定考核站(所)的建议。直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向市鉴定中心提出鉴定申报,市鉴定中心在接到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安排相应站(所)实施技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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