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民周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到一家商贸公司工作遭遇公司赖账。无独有偶,前不久,刚毕业的大学生小李在打工时,公司不仅拒付货款还扣留了她交的押金。珠宝招聘网提醒,“一老一少”*易成为不法用人单位侵害的对象,求职者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上当。
事例1
小李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偶然间,她得知小白楼附近一家公司有一批纸花加工订单,员工可以拿到家里做,公司先进行培训,员工只需花10元买一把剪刀即可。加工完的成品,公司如认为合格可全部回收,加工费十分可观。求职心切的小李前去应聘,结果被告知,想要得到订单必须先交1000元押金。对此公司解释,主要是为了避免原料损失。小李想都没想就交了钱。
接下订单后小李才发现,想挣这笔钱实在不容易。公司要求的完工时间和验收条件非常苛刻,根本无法完成。结果她不但没挣到钱,反而连押金都搭进去了。后来在律师的帮助下,公司才退还了其一半押金。
事例2
“今年3月,我在招聘传单上看到一个信息,说河西有个公司招人便去应聘。人事主管告诉我,工作是发传单,宣传公司代理的治疗腰腿疼和心脑血管的药品,如果有人感兴趣,可以带到公司买药。当时说好,每月保底工资1700元,单休,有10天试用期。”58岁的周女士称,从3月6日到12日,她连续六天上班,“公司每天早上8点、下午2点、晚上7点分别开三次会,我每天早上6点就从家里出来,晚上10点才能到家,从来没有迟到早退。”后来,因为觉得工作太辛苦,周女士决定不干了,但当她找到公司时却被告知,试用期期间没有工资。对此,周女士感到不公平:“我干满六天,凭什么不给钱?”
总结 容易遭遇求职陷阱的主要有两类人,一是老年人,一是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一些不法用人单位往往利用人们急于求职的心理,打擦边球,侵害求职者权益。比如,用高薪等待遇诱惑求职者上钩,但当求职者付出劳动后却以各种理由不兑现、不认账,求职者拿不出相关证据,造成维权困难。在此提醒求职者,一定要在找工作之初将相关情况落实在书面上,以便日后作为维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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