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4月17日,年满16周岁的企业员工都可报名参加“第三届石狮市企业员工歌舞大赛”。
![]() 参赛资格 赛事安排
参赛资格:
1、凡各企业员工(包括台、港、澳地区)以及长期在泉州地区工作的外籍人士均可报名参加。
2、参赛选手年龄应在16周岁以上,男女不限。
3、参赛选手需遵守活动的各项评选规则,并具备一定的文艺基础或者其他才艺,没有不良记录。参赛选手可以单独报名参选,也可以以多人组合的方式报名参赛,组合人数不限。
4、统一使用由本次活动组委会提供的“评选登记表”进行登记编号及建档。
5、此次大赛参赛选手无需缴纳任何报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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