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明牌珠宝”)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公告显示,2018年11月30日,明牌珠宝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购买了名为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的理财产品。其起息日为2018年11月30日,到期日为2019年4月1日;实际产品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资料显示,明牌珠宝出资8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其*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55%。而截至本次公告前,明牌珠宝及其子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共8亿元,占明牌珠宝*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5.54%;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共 4.70 亿元,占明牌珠宝*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