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院、省高院相继传来重大喜讯:在宝庆银楼与原加盟合作方“南京宝庆银楼连锁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三个重大诉讼中,宝庆银楼赢得决定性胜利!
一是宝庆商标维权取得完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1月20日下达行政裁定书,驳回“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公司”的再审申请,*终确认“宝庆尚品”不予核准注册、该商标无效;
二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1月22日下达终审判决书,撤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南京宝庆银楼连锁发展有限公司与“宝庆银楼”签署的三份协议于2014年11月30日到期终止;判令南京宝庆银楼连锁发展有限公司停止使用“宝庆”、“宝庆银楼”商标及服务标识,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并变更企业字号,消除其产品、包装、装潢等有关“宝庆”、“宝庆银楼”的标识;赔付相应的*加盟费及负担两审案件受理费用。
三是南京宝庆银楼连锁发展有限公司以南京宝庆银楼饰品配送有限公司名义恶意起诉宝庆银楼也已判决,江苏省人民法院1月22日下达终审判决书,撤销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市中院判决:要求宝庆银楼继续履行配货协议并赔偿对方3020万元);驳回了南京宝庆银楼配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并负担两审案件受理费用。在本案件判决书陈述中,高院也认定南京宝庆银楼饰品配送有限公司处于解散清算过程中,这也为宝庆银楼下一步清理该公司奠定了法律依据。
三大诉讼的胜利,标志着宝庆银楼针对“连锁公司”长达八年的维权即将划上圆满的句号。八年来,在市国资委、新工集团的关心和支持下,宝庆银楼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克服种种困难和挑战,在搞好企业经营发展等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和*的合法权益。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宝庆银楼” 维权*终赢得了胜利!为宝庆银楼今后更好更快的发展扫清了一大障碍,奠定了良好基础。
“金鸡一唱千门晓”。2017年,在新工集团领导下,宝庆银楼将乘维权胜利之东风,以企业重组改制为契机,团结和带领企业干部职工,坚定加快发展的勇气和必胜的信心,以强烈的责任感和责任心,开拓创新,撸起袖子加油干! 继续为宝庆银楼夺取更加辉煌的业绩而倍加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