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财政部官宣!涉及铂金、钻石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即将取消

2025-10-21 11:38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

在新一轮财税改革中,一项重点任务是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这项工作正加快推进。

 

近日,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开《关于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取消或调整了多个行业的相关增值税优惠政策。


 


 

政策通知

图片源于财政部


根据《公告》附件的“废止文件和条款目录”,此次8项政策文件中相关条款被废止,涉及风电、核电、融资租赁、飞机维修、铂金及其制品、钻石、新型墙体材料、煤层气抽采等行业相关企业。



政策通知

图片源于财政部


《公告》明确,2006年出台的《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三、四、五、七条将在11月1日废止。而这意味着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取消,比如纳税人自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国内市场的毛坯钻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国内钻石开采企业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售的自产毛坯钻石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等。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65号 

一、纳税人自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国内市场的毛坯钻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纳税人自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国内市场的成品钻石,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4%的部分由海关实行即征即退。进入国内环节,纳税人凭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金。

  纳税人自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国内市场的钻石实行进口环节增值税免征和即征即退政策后,销往国内市场的钻石,在出上海钻石交易所时,海关按照现行规定依法实施管理。 

三、对国内钻石开采企业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售的自产毛坯钻石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不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售的,照章征收增值税。 

  四、对国内加工的成品钻石,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售的,在国内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不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售的,在国内销售环节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对国内加工的成品钻石,进入上海钻石交易所时视同出口,不予退税,自上海钻石交易所再次进入国内市场,其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4%的部分,由海关实行即征即退。 

  五、对上海钻石交易所取得的交易手续费收入、会员缴纳的年费收入照章征收营业税。 

七、进口环节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具体操作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对钻石的国内环节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此外,《公告》还取消了铂金及其制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86号
一、对进口铂金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对中博世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销售的进口铂金,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具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发票》(结算联)为依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采取按照进口铂金价格计算退税的办法,具体如下:

  进口铂金平均单价=Σ{[(当月进口铂金报关单价×当月进口铂金数量)+上月末库存进口铂金总价值]÷(当月进口铂金数量+上月末库存进口铂金数量)}

  金额=销售数量×进口铂金平均单价÷(1+17%)

  即征即退的税额=金额×17%

  中博世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进口的铂金没有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销售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三、中博世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销售的进口铂金,由上海黄金交易所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单价、金额和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单价=实际成交单价÷(1+17%)

  金额=成交数量×单价

  税额=金额×17%

  实际成交单价是指不含黄金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的单位价格。

  四、国内铂金生产企业自产自销的铂金也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八、对黄金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等收入照章征收营业税。

       九、黄金交易所铂金交易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素材源于***财经、财政部等

资料来源:企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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